欢迎访问东莞鼎盛侦探公司
东莞鼎盛侦探公司
专注调查行业20年

全国咨询服务电话

150-2646-0007 

新闻动态

联系我们

客户至上

东莞鼎盛侦探公司
地址:东莞市各区皆有办公地址

电话:150-2646-0007

联系人:李先生

邮箱:

官网:https://www.xnhuojia.com

行业新闻

当前位置: 首页>>新闻动态>>行业新闻

东莞侦探取证:离婚后的拆迁款怎么分
离婚后的拆迁款怎么分

一、离婚后的拆迁款怎么分

离婚后不动产拆迁款分配,离婚前房屋为夫妻共有,补偿款原则上按贡献、婚期等分割。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,补偿款一般归该方,人口因素的额外补偿单独考虑处置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
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二、离婚后的拆迁款怎么分割

离婚财产分配中,房产或土地拆迁补偿金分割要考虑多因素。若源于夫妻共有财产,应公平分割;若属婚前个人财产,可能归一方;婚姻存续期获的,一方贡献大分割可能倾斜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
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
三、离婚后的拆迁房怎么分配的

离婚后拆迁房分割先看所有权归属。若在婚姻期间因夫妻双方获政府支持取得,视为夫妻共有,离婚时平分。若拆迁房是一方婚前个人所有,婚后改造重建或因个人原因获得,则为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参与分割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
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离婚后的拆迁款分配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。如果拆迁发生在离婚前,且被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那么拆迁款通常也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,具体分割比例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、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。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一方的婚前财产,那么拆迁款一般归该方所有,但可能会有部分基于人口因素的补偿需要另行考虑。

友情链接

公司地址

ADDRESS

东莞市各区皆有办公地址

服务电话

HOTTELEPHONE
  • 150-2646-0007
  • 扫一扫,加微信

Copyright © 2025 www.xnhuojia.com 东莞鼎盛侦探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. XML地图

技术支持: